5月13日,宁都县森林保险工作会议在县林业局会议室召开,各乡镇乡镇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林业工作站长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政策性商品林保险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农利益,提高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风险能力。2010年以来,宁都县已经连续6年顺利开展政策性商品林综合保险工作,实现全县商品林全部参保。 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宁都县2015年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商品林保险金额为500元/亩,保险费率4‰,财政对投保林农和林业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30%、省财政25%、县财政5%。按照“统一投保、造林到户”的模式进行运作。 在几年来的政策性商品林综合保险运作中,宁都县着眼于生态保护和林农效益并举,摸索出被称为“宁都模式”的运作方式。在国有林场和林业大户自主缴费投保的前提下,由县林业局下属的宁都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县内的林农散户投保,县林业局和人保财险宁都支公司共同做好组织、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宁都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投保、索赔及恢复造林业务。恢复造林工作由宁都县天绿造林公司负责,造林后林木所有权归林农所有,以实物方式还林于农。
来源:江西省林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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